买重疾险10年后确诊结肠癌被拒赔
购买重疾险十年后确诊结肠癌,却被保险公司以“遗传性疾病免责”为由拒绝理赔。2026年9月22日,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就此事回应称,结肠癌是否属于遗传性疾病“应该由医生说了算”,并表示“以法院判决为准”。目前,被保险人肖某已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投保十年确诊降结肠恶性肿瘤,理赔遭拒
据起诉书显示,2011年7月18日,肖某的母亲郑某某作为投保人与泰康人寿签订合同,为当时18岁的肖某投保“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”。合同约定每年缴费2000元,缴费期20年,保障终身,其中附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86320元,保险责任涵盖恶性肿瘤。投保后,肖某父母每年按期足额缴纳保费,保险合同持续有效。
2026年8月4日,肖某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诊,被诊断为降结肠恶性肿瘤、家族性息肉病,于8月18日出院,主要诊断为“降结肠恶性肿瘤”。确诊后,肖某向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提交全套理赔材料,申请赔付重疾保险金86320元。2026年9月3日,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出具《理赔决定通知书》,以“本次出险关联家族性息肉病,属于遗传性疾病”为由,依据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拒绝赔付。
保险公司回应:应由医生说了算,以法院判决为准
2026年9月22日,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,她无法就结肠癌在该公司是否被认定为“遗传性疾病”进行解释或说明,并表示“应该由医生说了算”。她随后又表示,肖某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“以法院判决为准”。
律师质疑:未做基因检测,凭推测认定遗传性“缺乏依据”
肖某的代理律师郭刚表示,泰康人寿将癌症列入“遗传性疾病”缺乏依据,非常不严谨。据其了解,该公司是根据肖某的父亲15年前也曾检测出癌症,推断肖某所患“降结肠恶性肿瘤”属于遗传性疾病。郭刚指出,泰康人寿没有让肖某做基因检测,在重疾险条款中也没有明确对“降结肠恶性肿瘤、家族性息肉病”免责的明示。
四川一位肿瘤专家介绍,这类结肠癌有一部分是遗传性的,也有一部分不是,但不能单凭推测认定,而应通过基因检测予以确认。医学研究表明,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病(FAP)确实是遗传性结直肠癌的主要形式之一,由APC基因突变引起,呈常染色体显性遗传。但临床确诊通常需要基因检测或典型的家族史及临床表现作为依据,而非仅凭亲属患癌史推断。
法律背景:免责条款效力存疑,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
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“遗传性疾病”免责条款的适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七条,保险人对合同中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,应当在投保时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,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;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,该条款不产生效力。保险人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。
在类似案件中,法院已多次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判决。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在一起重疾险纠纷案中指出,“遗传性疾病”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医学概念,其涵盖范围、具体种类均非普通投保人所能知晓,保险人仅仅在合同中用黑体字印刷该词语,并不足以构成“明确说明”。此外,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三十条,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,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,存在两种以上解释的,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。
2026年9月15日,肖某已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,要求泰康人寿履行保险合同约定,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86320元。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。